昌乐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试运行
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的招投标管理,规范招投标行为,实现“阳光操作”,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,维护公共利益,县委、县政府于2005年成立了昌乐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,对全县公共资源招投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承担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履行全县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职能。 招投标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:接受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监督和管理,负责招投标信息发布,接受投标报名,为开标、评标、定标等活动提供交易场所及服务。20055月,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正式对外办公(试运行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五年五月